1万可买银行理财产品

销售起点从5万降至1万?银行理财普通投资者也可以够到!

2019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保底理财产品年收益率可能达到3.5%,他们不愿意购买收益率为4-5%的银行理财产品,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客户更愿意把钱存入银行,根据目前的统计,非担保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到25万亿元,我行理财产品累计余额超过32万亿元,其中非担保理财产品高达25.38万亿元,占理财产品总量的79%。

五年期大额存单利率可达4%以上

大多数人不愿意承担太多的投资风险,他们可以选择银行定期存款,一年期、两年期和三年期国债收益率约为1.7%、2.2%,2.7%和5%;银行定期存款的利率相对较低,如果你在银行存款2.5%,大额存单可享受优惠利率,五年期大额存单利率可达4%以上,长期定期存款的收益率不一定比银行理财产品差,尽管刚性赎回被打破,银行理财产品不再承诺保护资本和利益,但新规定将单一公开发行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从5万降至1万,大大降低了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银行理财不再“嫌贫爱富”,普通投资者有了更多的选择。

极大地吸引了储户定期将资金存入银行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选择银行定期存款,购买不同的理财产品,这样才能避免全军覆没,投资者才能承受风险,众所周知,银行存款由银行信贷担保,同时,银行必须为储户购买存款保险,500000以内的存款是100%安全的,而超过500000或更多的存款,即使银行现在倒闭,也会有大型国有银行接管,这也极大地吸引了储户定期将资金存入银行,此外,银行倒闭在国内历史上很少发生,而且相对安全,所以现在银行倒闭很少,对于定期存款,一旦存入,储户可以自由存取,即使提前支取,也只会损失一部分利息,所以本金的安全性得到了充分保证。

银行理财收益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利率下降

银行理财收益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利率下降,因为银行理财的投资方向主要是存款和债券,这与市场利率直接相关,自2018年以来,央行多次下调RRR基准利率,并引导实际利率下调,这是该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的政策背景,从目前理财产品的盈利能力来看,有下降的趋势,所以理财产品的盈利能力下降也是大势所趋,由于银行间的激烈竞争,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单的门槛最低,三年期利率在4%以上,可以灵活使用,利息根据当天的利息结算,通常用于个人和家庭消费账户中的现金流量存储,金融产品应考虑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流动性风险:在财务期间,投资该理财产品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现在大多数理财产品都有一个封闭的投资期。

还有许多由小银行推出的智能存款

此外,还有许多由小银行推出的智能存款,这在网民中也很流行,这些小银行的存款兼顾了收入和安全性,此外,许多银行推出的存单都是智能存款,它们通常在提前支取时赚取利息,这些存款比大银行的普通定期存款更灵活,它受到投资门槛的限制,过去,银行理财产品的最低购买门槛是5万元,去年,九条新的金融法规颁布后,购买金融产品的门槛降低到1万元,中低风险、门槛较高的金融产品,理财产品的门槛是5万元,虽然一些银行推出了1万元的理财产品,但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每月都要承担扣除生活需求后的按揭费用,所以他们没有太多闲钱投资理财,因此,这些家庭只能习惯于把钱存入银行,因为银行存款只有50元可以储蓄,虽然利率不高,但更贴近百姓,如今,许多人更喜欢把钱存入银行,如果他们购买理财产品,4%的收益率就更容易实现,并遵守第2条在2018年新资产管理规定的影响下,我行保本理财产品逐渐退出。

对于讨厌投资风险的投资者来说,这也是一种投资和理财的好方法,通过在银行存钱来获得安全和更高的回报,然而,随着其他投资和理财渠道风险的上升,刚性赎回被打破,银行自身也推出了一些高回报的结构性存款和存单,受到储户的青睐,同时,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存款,理论上存在投资风险,然后,我们应该考虑安全问题,当货币作为定期存款存入银行时,金融系统非常稳定,当资金存入银行时,基本上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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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有哪些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买

来源:理财周刊

2018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简称“理财新规”)相继发布,宣告银行理财行业将迎来巨大改变。近期,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了2019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让我们一窥资管新规出台一年后,银行理财市场的全貌。

按照新规对理财产品的定义,实际上,只有非保本的产品才是真正意义的资管产品。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共有38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存续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共存续4.7万只,存续余额22.18万亿元,产品余额近两年基本保持稳定。银行理财的发行机构以大型银行和公募类产品为主。

根据上半年《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公布的数据和相关结论,梳理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和存续情况、资产投向和收益等方面的现状,可以看出一些明显的特征。

开放式产品占比较高

开放式理财产品,是指在每个法定工作日里,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可以进行申购或赎回的理财产品。与之相对的是“封闭式理财产品”,后者只有在理财产品到期后方可赎回。

2019年上半年,开放式理财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比将近七成。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开放式非保本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14.97万亿元,占全部非保本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67.51%;存续余额同比增长2.63万亿元,增幅为21.34%。封闭式非保本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7.21万亿元,占全部非保本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32.49%。

新发行封闭式产品期限加长

2019年上半年,新发行封闭式非保本理财产品加权平均期限为185天,同比增加约47天。新发行3个月(含)以下封闭式产品累计募集资金1.38万亿元,同比减少2.23万亿元,降幅为61.71%;占全部新发行封闭式非保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17.95%,占比同比下降16.62个百分点。

净值型产品增幅显著

“资管新规”要求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进而推动银行理财打破刚兑、回归资管本源。2019年以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明显增加了净值型产品的发行力度,加强投资者教育、推动产品规范转型,净值型产品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2019年上半年,净值型产品存续余额及占比持续增长。截至2019年6月末,净值型非保本理财产品存续余额7.89万亿元,同比增长4.30万亿元,增幅达118.33%;净值型产品占全部非保本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35.56%,其中,开放式净值型产品占全部净值型产品比例为82.84%。

产品投向仍以固收类为主

根据“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要求,理财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衍生品类和混合类理财产品。截至2019年6月末,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16.19万亿元,占全部非保本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72.99%;混合类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5.92万亿元,占比为26.68%;权益类理财产品占比为0.32%,商品及衍生品类理财产品占比较少。

同时,新发行的理财产品以中低风险产品为主。2019年上半年,风险等级为“二级(中低)”及以下的非保本理财产品累计募集资金46.67万亿元,占比为83.93%;风险等级为“四级(中高)”和“五级(高)”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0.08万亿元,占比为0.15%。

理财资金主要配置标准化资产

从资产配置情况来看,截至2019年6月末,非保本理财共持有资产余额25.12万亿元。其中,存款、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余额占非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余额的66.87%。债券是理财产品重点配置的资产之一,在非保本理财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中占比最高,达到55.93%。

非保本理财持有的债券资产中,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占非保本理财投资资产余额的7.84%;商业性金融债券、同业存单、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和外国债券占非保本理财投资资产余额的48.09%。

封闭式产品平均兑付收益下降

2019年上半年,封闭式非保本产品按募集金额加权平均兑付客户年化收益率为4.61%,同比下降约34个基点。2017年下半年以来,封闭式非保本理财产品加权平均兑付客户收益率大致呈先上升、后下降的态势,与债券市场利率走势大致相符。(作者:陈悦;图/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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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银行理财新规正式出台,1万元就可买银行理财

经过两个月的征求意见,9月28日,银保监会正式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下称“理财新规”)。

2018年以来,银行理财业务总体运行平稳,6月末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21万亿元,7月末为21.97万亿元,8月末为22.32万亿元。理财资金主要投向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标准化资产,占比约为70%;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占比约为15%左右,总体保持稳定。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学者提出了意见建议,银保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充分吸收合理建议,多数意见已经采纳或拟在“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中采纳。

《办法》在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主要有哪些规定?

一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1.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公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发行,风险外溢性强,在投资范围、杠杆比例、流动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要求相对审慎;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较强,投资范围等监管要求相对宽松。

2.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延续现行理财监管要求,规定银行应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根据风险匹配原则,向投资者销售风险等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理财产品。

3.设定单只理财产品销售起点。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单只私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

4.个人首次购买需进行面签。

二是加强产品销售的合规管理。

1.规范销售渠道,实行专区销售和双录。

2.加强销售管理。银行销售理财产品还应执行《办法》附件关于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管理、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销售过程管理、销售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3.引入投资冷静期。对于私募理财产品,银行应当在销售文件中约定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冷静期内,如投资者改变决定,银行应当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

三是强化信息披露。

在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的同时,充分采纳市场机构意见,进一步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分别列示其信息披露要求:公募开放式理财产品应披露每个开放日的净值,公募封闭式理财产品每周披露一次净值,公募理财产品应按月向投资者提供账单;私募理财产品每季度披露一次净值和其他重要信息;银行每半年向社会公众披露本行理财业务总体情况。

四是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

延续现行做法,要求银行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理财系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流程、穿透式”集中登记。银行只能发行已在理财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核对所购买产品是否为银行发行的正规理财产品,有助于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加强投资者保护。

十大核心解读

1、银行私募理财销售引入投资者冷静期。在私募理财产品销售方面,借鉴国内外通行做法,引入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要求。此外,还进一步提高了条款表述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对于私募理财产品,银行应当在销售文件中约定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冷静期内,如投资者改变决定,银行应当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修改主要是借鉴国内外通行做法,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

2、允许银行公募理财通过公募基金投资股市

据悉现行的银行理财监管业务制度允许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公募理财产品不能投资股票,此外不仅不能直接投资股票,而且在投公募基金时,只能投货币型、债券型基金。对于市场较为关注的公募理财产品可否投资股票等市场关心的问题,根据《办法》规定,公募理财可以通过公募基金,投资股票。银保监会放松了公募理财投资公募基金的要求,根据监管要求,日后无论什么类型的公募基金产品,公募理财产品都可以投资各类公募基金。理财新规第35条提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这意味着在理财业务仍由银行内设部门开展的情况下,放开公募理财产品不能投资与股票相关公募基金的限制,允许公募理财产品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同时,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理财产品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层资产。

3、理财子公司要独立开展业务《办法》按照“资管新规”关于公司治理和风险隔离的相关要求,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总行应当设立理财业务专营部门,对理财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行通过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后,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间接投资股票,相关要求在《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具体规定。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表示,这种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将被允许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我认为,经过这一段时间的酝酿、讨论和公开征求意见,在目前的经济金融形势下,对这个问题作出这样的制度安排是恰当的,对市场来说应该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4、可投资产支持票据(ABN)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在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穿透管理和理财投资顾问管理等方面,采纳市场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如明确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包括ABN)属于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

5、个人首次购买需进行面签,但不强制网点面签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个人首次购买需进行面签。延续现行监管要求,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在银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面签。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市场机构反映的进一步降低理财产品销售起点,扩大销售渠道,将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不强制要求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在银行营业网点进行面签,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拟在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中予以采纳。银行人士透露,可以通过网上进行面签,不强制要求客户到网点进行面前。

6、强化信息披露,公募开放式理财每天披露在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的同时,充分采纳市场机构意见,进一步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分别列示其信息披露要求:公募开放式理财产品应披露每个开放日的净值,公募封闭式理财产品每周披露一次净值,公募理财产品应按月向投资者提供账单;私募理财产品每季度披露一次净值和其他重要信息;银行每半年向社会公众披露本行理财业务总体情况。

7、非标资产不超过银行总资产4%非标资产投资及其规模限制是银行理财新规的重要内容,有严格的限额和集中度管理规定。在限额上,要求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或本行总资产的4%;在集中度上,要求投资单一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另一个要求是在于期限的匹配,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或开放式理财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应当为封闭式理财产品,且需要期限匹配。

8、禁止通道和嵌套投资通道业务和多层嵌套是资管乱象的重要表现,银行理财产品新规上,对通道业务和嵌套投资都有更严格的规定。在嵌套方面,要求缩短融资链条,为防止资金空转,延续理财产品不得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规定;根据“资管新规”,要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再“嵌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在穿透式管理方面,要求银行切实履行投资管理职责,不得简单作为各类资管产品的资金募集通道;充分披露底层资产信息,做好理财系统信息登记工作。

9、开放式公募理财持有现金类资产不少于5%在流动性管理方面,要求银行在理财产品设计阶段审慎决定是否采取开放式运作,开放式理财产品应当具有足够的高流动性资产,并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相匹配;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还应持有不低于理财产品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10、保本理财产品全部划归结构性存款或其他存款管理这次银行理财资管新规规范的是22万亿非保本理财产品,银行还有数万亿的保本理财产品,对于这类理财产品,银保监会进行了分类,划归为存款。保本理财产品按照是否挂钩衍生产品,可以分为结构性理财产品和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应分别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管理。在银行理财新规附则中对结构性存款提出了相关要求,包括:将结构性存款纳入银行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相应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相关资产应按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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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亏7000元的银行理财产品还能买吗?

近期,“银行理财产品暴跌”这事让不少投资者炸了。

比如A朋友:我自己购买了某银行98天成长理财,合计为75万元,但买进之后就一直在亏,不到两个月每天都在跌,每天亏几百到上千元,而此前,理财经理向我承诺过这是一款低风险产品。

B朋友:我自己在某银行理财APP上看到广告,觉得还不错便买了10w,没想到一个月不到,一毛钱没赚到,还亏了4k多,原以为是保本的理财产品,最后发现是我想太多...

这两位仁兄还算运气好,有的投资者称自己一天就能亏7000元。

可惜那会微博热搜停了,否则“银行理财产品暴跌”肯定上热搜。

当然,这次“银行理财产品暴跌”,也让不少投资者从“躺着赚钱”的美梦里苏醒过来。

那么,大家是否有想过,为什么我们印象中“低风险且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会暴跌呢?

这事,我们得从现在的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型理财产品)说起。

什么是净值型理财产品?

所谓净值型理财产品,是指产品发行时未明确预期收益率,产品收益以净值的形式展示,投资者根据产品的实际运作情况,享受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

看不懂?没关系,我们把它拆分为“净值型”和“理财产品”,重点讲讲“净值”。

简单说,净值是单位份额的价格。举个例子,比如说某净值型产品,买了900万元债券和100万元股票,分成500万份额,每份额,也就是每单位净值就是2元。

如果该产品所投资的资产增值20%,那么单位净值就变为2.4元;如果资产亏损10%,那么单位净值就变为1.8元。

其实就跟基金差不多,净值涨就赚钱,净值跌就亏钱,不要把它想得太复杂化。

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包括现金、债券、商品(黄金、原油)等、股票以及一些另类资产,如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等,而且大部分净值型产品,都是重仓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债券”。

既然如此,为什么“低风险”的净值型产品近期会暴跌呢?

净值型产品暴跌的原因是?

这个锅得“债券”来背,主要原因是国债收益率触底反弹,债券价格下跌,导致纯债券理财产品净值下滑,而大多数净值型理财产品重仓的投资标的都是债券。所以说,此次的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出现“暴跌”,是受到了债券市场的波动所“连累”。

关于近期债基下跌的内容我在《现在买债基,还能躺着赚钱吗?》讲的很详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了解。

讲回正文,近期暴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还能买吗?值得买吗?

银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还值得买吗?

我觉得得分人群讲;

1)保守型投资者,只能接受“0风险”的理财产品,那么建议你去买点货基或存款算了。

2)稳健型投资者,能承受一定范围内本金亏损,那么买净值型理财产品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可以在较低风险的情况下,博取较高的收益。当然,切记它是会有亏损的风险,买之前评估下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买后再后悔就晚了。

3)激进型投资者,股票和股基,以及一些更高风险,更高收益的产品会更适合你。

讲到这,我相信会有小伙伴好奇,为什么银行好端端的“保本保息”产品不做,要去做“净值型”产品呢?

为什么银行要推出净值型理财产品呢?

在2018年前,当时的银行理财产品,采用的是预期收益率形式。产品到期之后,投资者都能拿到本金和预期收益。

举个例子:银行发行了一款理财产品,期限是1年,预期收益率是5%,银行从投资者那里募集来资金之后就拿去投资,结果投资收益率不错,达到了7%,产品到期之后,银行向客户兑付了本金,并且按照5%兑付了收益,多出了2%就算作是银行的超额管理费。

假如投资结果不太理想,收益率只有4%,银行还会给客户兑付5%的收益,多给的1%银行要自己贴钱补上。

是不是觉得银行这么做很亏?当然不亏,大部分情况下,银行都能拿到超额管理费,否则赔本的买卖怎么可能一做十几年?

直到2018年4月,资管新规打破这种“刚兑”行为,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已成历史,理财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所以银行只能通过净值型理财产品,去满足之前投资“保本保息”理财产品的投资者。

最后总结几句。在我看来,投资想要博取高收益,本来就是一件需要花心思和动脑的事情,打破刚兑,实行净值化管理,不仅有助于投资者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还能让投资者们真正的喜欢上“理财“这件事。

轻轻一点赞,投资就狂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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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拼团”买 1万起售半年期限最高收益率超4%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陈莹莹 欧阳剑环

理财产品还能“拼团”买?近日,一家中小股份行推出“拼团”理财活动,1万元起售,期限半年的二人团、三人团、四人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4.33%、4.36%和4.4%。

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表示,2020年是我国理财子公司产品正式运作起始年,我国银行理财市场甚至整个资管市场将迎来新变革。如何在新的业务格局中“留住人”“留住钱”,对中小银行而言,是不小考验。“拼团理财”是中小银行吸引新客户的手段,而理财“花式营销”其实也折射出银行仍面临着较大压力。

银行理财经理变主播

据上述股份行理财客户经理介绍,“拼团”队伍中只能有一名老客户,其余必须为新开卡客户,每人购买上限是50万元。“在‘拼团’队伍组建成功后,老客户将信息报给理财经理,便可在手机或网站上直接购买了。”

“平时理财的收益率能有4%就相当不错了,‘拼团’后收益率高了不少。”该行老客户王阿姨在收到“拼团理财”的推销短信后非常心动,于是让丈夫去银行网点办了一张新卡,“二人团”也拼成功了。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梁栋材分析,“拼团理财”可拓展银行新客户,壮大客户基础。相对较高的收益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吸收理财存款,折射出银行较大的竞争压力。

在普益标准研究员王伟看来,银行理财“拼团活动”本质上还是通过提高理财产品收益率吸引更多储户。疫情影响了银行春节旺季营销。随着疫情影响逐步消退,银行需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理财营销。

实际上,在疫情发生后,银行传统线下营销手段难以推开,不少银行在线上渠道积极尝试。一些银行理财经理更是化身“带货”主播,推出投资理财方面的科普讲座。

普益标准研究员于康认为,随着银行理财业务转型深入推进,理财市场竞争更激烈,对致力于持续发展理财业务的中小银行而言,一方面要按监管要求逐步实现理财业务整改;另一方面要利用自身与客户生活贴近的优势,在发展理财业务的同时推行医疗健康、子女教育、生活出行等增值服务。

收益料持续走低

据普益标准统计,在2月29日至3月20日三周内,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规模分别为1359款、1658款、1714款,其中,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人民币产品平均收益率分别为3.98%、3.96%、3.96%。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表示,2020年银行理财收益率大概率会继续走低。一方面,流动性持续宽松,固收类资产收益率会继续下降;另一方面,银行理财转型压力依旧较大。

梁栋材认为,在规范各类存款产品,意在通过降低银行负债端成本以推动信贷融资成本下降环境中,结合较充裕的市场流动性,预计理财产品收益率会有所下降。随着投资者对净值化产品接受度提升及疫情等因素对理财销售影响减弱,银行理财发行会逐步企稳。

王伟认为,2020年是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类货基新规等落地的关键一年,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料加速,预计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量加速回落,而净值型理财产品发行量会有所提升。预计今年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将呈震荡下行走势。从资金端看,受疫情影响,预计央行会持续通过逆回购、中期借贷便利等工具维持资金面合理宽裕,引导市场利率中枢下移;从资产端看,资管新规禁止银行理财资金池模式,要求非标资产期限匹配,银行新发理财产品较难配置高收益非标资产,收益会出现下行。

揽储压力长期存在

银行通过各种手段“抢钱抢人”,折射出近年来的压力。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近几年,随着老百姓投资理财意识提升,银行揽储压力客观存在。对银行来说,除提升理财资管能力外,还需发力存款产品,做好服务。

当前,存款基准利率下调预期明显。董希淼说,应帮助中小银行拓宽负债渠道、丰富负债来源。中小银行品牌形象、网点数量不如大型银行,建议允许中小银行在存款利率上有弹性浮动空间。

于康认为,商业银行揽储压力或长期存在。首先,当前银行存款利率很低,存款利率仍存下调预期。其次,随着大众居民理财意识提升,客户增加理财产品配置。理财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如银行现金管理型产品,流动性较强、收益水平较高,对银行存款有着很大的替代作用。再者,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其便捷性与广泛性对银行存款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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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能买信托产品?信托理财与银行理财产品有何区别

来源:财主小报

理财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距离《理财新规》落地不到半年时间,信托行业近日也传来了好消息,有媒体报道《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即资金信托新规,以下简称《信托新规》)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其中备受关注的一点是:信托产品包括公募与私募,可以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发行公募信托产品,认购起点1万元。

虽然信托作为我国多层次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门槛高不可攀,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随随便便拿出100万元来购买信托产品的。若《信托新规》消息属实,势必会引起广大普通投资者一阵欢呼。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与我们投资者息息相关的信托理财产品!

信托理财产品是指信托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低风险、收益稳定的金融理财产品,是在“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宗旨下,受托人根据融资方的资金需求设立的特定用途的资金募集行为,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按约定的收益分配期限获取回报的一种金融理财产品。

1、 发行主体

信托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是信托公司;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是银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信托公司没有遍布全国的营业网点,往往需要借助银行渠道进行发行,虽然信托产品能够在银行认购,但实际发行方仍然是信托公司。

2、 投资门槛

2018年9月28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落地,公募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由此前的不低于5万元下降到不低于1万元。而对于一般理财产品来说,信托产品的理财门槛明显高出很多,不过在2002年-2006年期间,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初的认购门槛也曾经只有5万元。为了更好的保护个人投资者的利益,2007年信托投资的门槛才从5万提高到了100万。

对于近日“公募信托产品的认购起点有可能回到1万元”的消息。有业内人士对此表达了担忧,他认为放开门槛有利于冲规模,短期是利好,但是从长期看,金融机构差异化降低,在同质化竞争中,信托公司的人才储备和资本金等不具备优势。

3、 投资方向

从投资方向来看,银行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一般通过结构化投资的方式配置到其他金融产品上,这其中也包括了信托计划。信托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通常是直接投入到基础设施、房地产和工商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信托产品的本金安全和预期收益依靠抵押物及公司担保提供。

结语

信托产品来势汹汹,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也将日益激烈,面对着乱花渐欲迷人眼的不同种类的理财产品,尤其是我们的中小投资者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自己理财识别能力,谨慎投资,以防本金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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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100万现金在银行,不买任何理财产品,这笔钱绝对安全吗?

按照我国的实际国情来看,基本上100%安全的。我们国家还没有出现银行存款的安全性问题。但是如果严格按国家规定来看,就是50万是100%安全,另外50万是不一定安全的。

银行存款为何最多只保障50万?

先来看看《存款保险条例》的由来,我们国家为了防范和化解银行可能有的金融风险,为了一发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在2015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在2015年5月前,存100万现金在国内任意一个银行,不购买任何理财产品,活期,这笔钱是100%安全的。但是在《存款保险条例》颁布后,每一个银行的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看到了吧,从国家颁布的《存款保险条例》上来看,100万只有50万是安全的!

为什么会颁布《存款保险条例》?

那有人问了,为什么会在2015年颁布这个条例呢?主要原因就是非国有股份制银行越来越多,而且银行的股权结构变化很大,积累的风险也会有所加大。如果没有这个条例,一点银行出现破产等严重情况,就需要国家来承担全部损失,等于国家给全国人民来买单,这是不合适的,而且问题严重,国家可能也赔不起了。

另外就是借鉴了国家惯例,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一方面我们存在银行的存款,一旦破产石油存款保险基金来赔付的,而且只赔50万,不是无限度的。这样居民的存款安全有了保障,就不用国家来赔付了。实际上是通过保险来保障国家的财产安全了,防止意外的重大金融风险。

而且我们国家是世界上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比如之前就有报道说,“报复性消费不来了,一季度每天超700亿存款涌向银行。”你看中国人民多爱存钱。

因此,老百姓的法定存款这么多,保障国内金融系统的稳定性、流动性就变得非常重要了,可以说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因此国家实施存款保险限额赔付,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这和我们个人未来防范意外和疾病的风险一样,国家为了防范金融风险,防止银行破产的风险,颁布了《存款保险条例》。

也就是说如果我存100万现金在国内任意一个银行,不购买任何理财产品,活期,这笔钱50万事受存款保险条例保障,另外50万可能由于银行破产而遭受损失,得不到赔付。虽然发生的概率很低,可能性很小。

因此,为了保障100万存款的100%安全,建议存入三个不同的银行,为什么不是两个银行,因为一个银行存入50万本金,包括利息就超过50万了,所以存入三个银行,这样就能够保证这100万存款的安全了,也等于通过分散存款来保证安全了。

总之,《存款保险条例》中最高偿付限额人民币50万元,是含本金和利息合计金额,而不是单指本金50万元。本金50万,利息超出,也是就只赔本金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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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细则征求意见稿落地!1万元可买银行理财产品

靴子终于落地。7月20日,银保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与“资管新规”充分衔接,共同构成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循的监管要求, 主要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提出了十大要求。

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二是规范产品运作,实行精致化管理。

三是规范资金池运作,防范“影子银行”风险。

四是去除通道,强化穿透管理。

五是设定限额,控制集中度风险。

六是控制杠杆,有效管控风险。

七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

八是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管理。

九是加强信息披露,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

十是实行产品集中登记,加强理财产品合规性管理。

《办法》指出,在过渡期安排方面,理财细则与“资管新规” 保持一致,并要求银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报监管部门认可。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5月末,银行理财规模为22.28万亿,6月末为21万亿元。 同业理财规模占比下降,非标债权投资占比约为15%。

第一财经记者采访多位资管部门负责人与市场人士发现,目前对于理财细则,市场焦点主要集中在非标债权定义、过渡期安排、结构性存款监管与理财子公司四大方面。这些问题《办法》一一进行明确。

对此,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办法》对理财产品的非标准化债券类资产投资做出如下规定:

一是期限匹配,按照“资管新规”相关要求,除另有规定外,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券类资产的,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或开放式理财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应当为封闭式理财产品,且需要期限匹配。

二是,限额和集中度管理。延续现行监管规定,要求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券类资产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或银行总资产的4%;投资单一机构及其相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0%。

三是,认定标准。“资管新规”明确由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具体认定规则,《办法》遵循相关规定。

对于过渡期安排,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过渡期要求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过渡期自本办法发布实施后,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办法》规定。

同时,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但应控制存量理财产品的整体规模。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违反规定的理财产品。

《办法》对现有的保本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做出规范管理。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为真正意义上的资管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是否挂钩衍生产品,可以分为结构性理财产品和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应分别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分类。

结构性存款在国际上普遍存在,在法律关系、业务实质、管理模式、会计处理、风险隔离等方面,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代客理财”的资产管理属性存在本质差异,

《办法》规定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在附则中承接并进一步明确现行监管制度中关于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要求。

最后,对于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相关工作,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按照“资管新规”关于公司治理和风险隔离的相关要求,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总行应当设立理财业务专营部门,对理财业务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目前,银保监会已经起草《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待《办法》发布后,将作为《办法》配套制度适时发布实施。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在“资管新规”、《办法》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三者的关系和定位方面,《办法》为“资管新规”的配套实施细则,并与“资管新规”监管要求保持一致,拟适用于银行尚未通过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情形。

“子公司的审批需要等到制度落地,目前还在制度制定阶段,而非审批准入阶段。 不过,银行要提早转型,早做准备,银行内部,很多细节需要明确。”一位银行资管业务专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银行资管部门已经大部分在前期已经在同步做相关工作,《办法》的发布不会对银行理财业市场造成冲击。不过,这一时间点发布也令一些银行颇感意外。“本来要出差,觉得要有事儿,结果将机票退了。”某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理财细则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理论上公募理财和公募基金完全一致,公募基金没有销售起点,银行理财过度更加平稳,不对银行现有业务模式造成较大冲击,还是保持了认购起点。现在买理财1万元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银行理财专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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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推出1万元起购的理财产品

落实理财新规 中行、农行、交行等大行均下调理财产品起购金额

多家银行推出1万元起购的理财产品

本报讯(记者 程婕)9月28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作为资管新规的配套细则,该办法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交行、农行、中行、招行等大行已在业内率先落实新规,将部分理财产品起售金额降低为1万元。

中行9月30日发布的公告称,从2018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公募理财产品个人、对公销售起点金额至等值人民币1万元。中银日积月累-乐享天天和中银策略-稳富(定期开放)12个月产品第二期的销售起点金额都从 5万元降至1万元,中银策略-债市通的起售金额从10万元降至 1万元 。

交行昨天也发布公告称,根据银行理财新规,自2018年10月8日起对部分面向个人客户销售的存量及在售公募理财产品起售金额调整为1万元起,同时交行也调整了部分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起存金额,具体以产品说明书/产品协议为准。

交行首批调整的理财产品范围包括:“得利宝·交银添利”系列、“得利宝·薪金理财”菁品三月系列、“得利宝·沃德添利”83天系列等共23款。交行还同时调整了部分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起存金额。首批调整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范围包括:天添息结构性存款及部分总分行发售的定期类结构性存款等16款。

农行手机银行的理财超市昨天显示,目前在售的封闭式理财产品已经有23款起购金额降至1万元,投资期限最短34天,最长360天,其预期年化收益率依据保本和非保本的不同,最低3%,最高4.8%。农行开放式理财产品有10款1万元起购,最少持有1天,最多75天,其预期年化收益率最低2%,最高4.1%。

招行昨天发布公告称,计划自2018年10月9日起对部分在售公募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等要素进行批量调整。首批调整范围包括朝招金系列理财产品、日日盈系列理财产品、日日鑫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包括理财产品销售起点调整为1万元起购;追加份额为1元递增;最低存续份数与销售起点相同;增加产品“募集方式”要素信息。招行公布的名单包括19款产品。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这些产品全部属于“活期+”系列理财计划,没有投资期限的限定,使客户资金可享受快进快出的便利。

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降低银行理财产品门槛有助于银行理财产品更加普惠化,覆盖更多的普通投资者,使更多的普通民众更方便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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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就可买银行理财产品了

理财新规落地,多家银行下调产品销售门槛

多家银行的部分理财产品销售门槛已经降至1万元。最先反应的是建设银行,随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纷纷“跟风”。专家们对此指出,主要是受银行理财新规的影响,随着银行理财产品门槛的降低,有利于银行拓展客户,吸引年轻投资者,银行理财产品与公募基金的门槛跨度进一步缩小。

多银行下调理财产品投资门槛

9月28日,银保监会正式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在此次《办法》中,明确了许多新规:如ABN明确纳入底层资产、设24小时投资“冷静期”,结构性存款监管办法与理财分开以及公募理财可通过公募基金投股票等。其中,还对理财产品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对此,多家银行迅速做出反应。在理财新规出台仅仅两天之后,9月30日,建设银行在官网发布《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惠享”(季季富)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调整首次购买起点金额的公告》,调整该产品首次购买起点金额,即产品首次购买起点金额由5万元人民币调整为1万元人民币,并于2018年9月30日17:00正式启用。建行该公募理财产品由此成为9月28日银行理财新规落地后首个按照新规降低首次购买门槛的银行理财产品。

同一天,农业银行也宣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下调43只理财产品销售起点至1万元。虽然不是首个落地理财新规的银行,但农行此次调整销售起点的理财产品多达43只,产品类别涵盖了现金管理类、股票指数挂钩类、白糖和黄金期货挂钩类、法人专属类理财产品,还包括了一些外币理财产品,覆盖的类别可谓丰富。

此外,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也纷纷下调部分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至1万元。其中,交行首批调整的理财产品范围包括:“得利宝·天添利”F款、“得利宝·天添利”A款、“交银·现金添利”1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个金)等;首批调整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范围包括:天添息结构性存款及部分总分行发售的定期类结构性存款,下调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

招行则计划自2018年10月9日起对零售渠道、私人银行渠道、公司渠道、同业渠道在售公募现金管理类部分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等要素进行批量调整。首批调整范围包括朝招金系列理财产品、日日盈系列理财产品、日日鑫理财产品。

有利于银行拓展客户

对此,融360大数据研究院主编殷燕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前,资管市场银行、基金公司、信托、保险,各有特长,定位于不同的客户群体,资管新规后,在打破银行刚兑的同时,也将重新构建资管市场的竞争格局。以往5万元的门槛把许多资金较小的投资者挡在门外。随着银行理财产品门槛的降低,有利于银行拓展客户,吸引年轻投资者,银行理财产品与公募基金的门槛跨度进一步缩小。

但她也同时表示,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并非全部降低为1万元,从交通银行的公告来看,是部分理财产品门槛降低至1万元,多数为开放式理财产品,这类产品是银行理财产品破刚兑的“先锋军”,但对于风险偏好偏低、更习惯于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客户群体而言,此类产品在销售方面一直不容乐观,投资门槛降低有利于银行的营销。

对于投资者而言,国庆假期期间,央行再度定向降准。殷燕敏指出,以固收类资产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或将进一步下滑,不仅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宝宝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将继续下行。对于保守型投资者而言,如果对于资金流动性要求较低,尽量购买当前收益率相对较高投资期限较长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锁定收益。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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